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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日报】个税起征点拟调至每年6万元 我国个税迈出综合征税第一步
发布时间:2018-06-206月19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明确规定:对部分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优化调整税率结构;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即通常说的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月(6万元/年);首次增设专项附加扣除……这标志着我国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迈出实质性的一步。
财政部部长刘昆就草案作说明时表示,草案将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5000元/月(6万元/年),综合考虑了人民群众消费支出水平增长等各方面因素,并体现了一定前瞻性。
“按此标准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测算,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刘昆说。
草案拟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对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仍采用分类征税方式。
税率结构的优化调整是修法一大亮点。刘昆说,以现行工资薪金所得税率为基础,拟将按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按年计算,并优化调整部分税率的级距: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相应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不变。对经营所得,也适当调整各档税率级距,其中最高档级距下限从1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此次修法另一大亮点是设立专项附加扣除。刘昆表示,在明确现行的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扣除项目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继续执行的同时,草案增加规定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考虑了个人负担的差异性,更符合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有利于税制公平。”刘昆说。
算好个税明白账 十大关键词不可不知
随着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牵动亿万百姓的新一轮个税改革拉开大幕。以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为目标,此番个税法修订一举一动备受关注,而要把自家的个税算好明白账,记者梳理出不可不知的十大关键词。
一、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从国际上看,个人所得税制主要分为综合个人所得税制、分类个人所得税制以及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三种模式。综合个人所得税制是对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如1年)取得的各种来源和各种形式的收入加总,减除各种法定的扣除额后,按统一的税率征收。分类个人所得税制是对税法列举的不同应税所得项目,分别适用不同的扣除办法和税率,分别征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兼有上述两种模式的特点,即对一部分所得项目予以加总,实行按年汇总计算纳税,对其他所得项目则实行分类征收。
二、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总体来看,凡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所得,均可界定为工资薪金所得。
三、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独立劳务取得的所得。
四、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作品而取得的所得。
五、特许权使用费
特许权使用费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其中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六、基本减除费用标准
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是对个人收入征税时允许扣除的费用限额。当个人收入低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时,无须纳税;当个人收入高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时,则对减去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后的个人收入征税。
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外,现行税法还规定了其他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前扣除的项目,如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个人公益事业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等均可在税前扣除。
七、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基本减除费用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允许叠加扣除的项目。根据草案,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五项。
八、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法规定,自行汇总计算全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额,汇总后适用统一的扣除规定,按照适用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结合已扣缴税款,确定该年度应补或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结清全年税款的行为。
九、自行纳税申报
自行纳税申报是指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需要自行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主要情形包括:一是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二是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三是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四是取得境外所得;五是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六是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七是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超额累进税率
超额累进税率是把征税对象的数额划分为若干等级,对每个等级部分的数额分别规定相应税率,分别计算税额,各级税额之和为应纳税额。